金惟純:不丟的話,原味就走掉了
這應該是我天性的一部分——我從來就很敢丟東西,不知不覺也變成我的人生哲學。從小,我只要到擺滿東西的地方,例如百貨公司,開始時還覺得新奇,沒多久就開始煩躁、待不下去,因為那裡太擁擠了。
我對‘物’的感覺是很淡薄的,也幾乎沒有任何收藏品。對我來說,保存東西最好的形式是記憶。當你看完一本書或一部電影、經歷一次感動,這些就進入記憶,成為人生中最寶貴的收藏。
物品只是形體,隨時可以丟掉,也應該隨時丟掉。
不只具體的器物該丟,人、事、經驗、人際關係、榮耀、成就……都是可以揚棄的‘形’,丟開,才能輕鬆。
但我所謂的‘丟’,是丟掉框架、丟掉負擔、丟掉包袱、丟掉定型化的角色、丟掉所有的自我限制,而不是丟掉對人的真心。十年不見,一見如故,那是真正的友誼。
無論有形的事物或無形的感受,‘得到’時的快樂,都比不過‘放掉’的。
一朵花,你聞它時,它的芬芳透過鼻息通透你全身,讓心平和寧靜,在那幾秒鐘裡,你享受到單純而完整的美好。
如果興起佔有的念頭,把它摘回家,就得安置它、照顧它、擔心它枯萎——原本美好的感受因為‘擁有’而變得截然不同。
所以我一直認為,‘放’的快樂是持久的,‘得’的快樂是一時。
不丟的話,‘原味’就會走掉了;秋葉不落,樹根哪能茁壯?
懂放手,就能珍惜當下,體會‘欣賞’的美好,懂得真正的‘享受’。
推薦人簡介:
本文作者為《商業週刊》創辦人金惟純,他曾任《中國時報》專欄組主任、《中國時報》主筆、《天下雜誌》主編以及商周媒體集團執行長,媒體工作經驗近三十年,也是著名的時事評論家。